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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煤改电”唱响西北五省区 2019年政府清洁供暖利好政策汇总!
时间:2019-09-05 13:59:08 来源:搜狐网 点击:2011次

研究北方供暖,离不开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(2017-2021 年)》,该文件要求:到2019年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50%,到2021年,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70%。需要注意的是,《规划》所涵盖的区域不仅仅只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,还包括西北和东北地区。


2019年,是西北5省清洁取暖的关键年。西北各地方政府都在创新体制机制、完善政策措施,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资金投入,构建“企业为主、政府推动、居民可承受”的运营模式,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政府资金,加大对清洁取暖工作的支持力度。接下来,我们来看看各省都有哪些新政策出炉。

陕西省

《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大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的通知》

发布单位: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发布时间:2019年3月23日

相关内容:年底前,关中地区城市城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0%以上,县城和城乡接合部达到70%以上,农村地区达到40%以上。陕北地区城市城区、县城和城乡接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60%以上,农村地区达到20%以上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宜电则电、宜气则气、宜热则热、宜煤则煤,深入推进散煤治理。

《陕西省关中地区散煤治理行动方案(2019—2020年)》

发布单位: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发布时间:2019年4月11日

相关内容:2019年12月底,关中平原地区基本实现应改尽改,山区力争整村连片改造完成60%,其余区域在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;加强已完成改造地区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和电供暖设施使用安全管理;鼓励公共机构优先使用高效空气源热泵、蓄热式电供暖等产品。

宁夏回族自治区

《通报全区2018年清洁取暖基本情况暨下达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计划》

发布单位: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、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发布时间:2019年4月8日

相关内容:为做好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,进一步提高全区清洁取暖率,在各市、县(区)上报清洁取暖工作计划基础上,汇总制定了全区各市、县(区)2019年清洁取暖工作任务清单(其中8.55万户将改造热泵清洁取暖),请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发挥好清洁取暖工作的牵头责任,组织当地发改、住建等部门实施推进,确保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。

《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》

发布单位: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、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发布时间:2019年3月19日

相关内容:2019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行定额补助,县(市、区)不超过400万元(上限)。可再生能源应用技术创新和试点建设项目补助不超过增量投资的40%(上限)。

示范推广项目包括:1.应用于村委会、学校、乡镇办公楼等白天生产生活为主的公共建筑,以太阳能为主要能源,太阳能作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或水源热泵的低温热源,空气能辅助,实现供暖;2.应用于农宅等面积小于300平方米全天生产生活的建筑,[热泵市场 水印]以太阳能为主要能源,太阳能作为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或水源热泵的低温热源,空气能辅助,实现建筑全天供暖(太阳能采暖贡献率68%以上),室温可调,系统要求智能控制,运行操作简便;3.采用超低温空气源热泵技术为公共建筑供应热水、供暖,全年cop≥3 (应用于不具备太阳能热水、太阳能与热泵综合采暖技术应用条件的项目);4.综合应用太阳能光热、光电、热泵等技术,作为建筑供热空调、动力照明的主要能源,化石能源消耗较目前建筑降低35%及以上。

甘肃省

《2019年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实施方案》

发布单位: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发布时间:2019年4月10日

相关内容:省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继续在全省23个深度贫困县实施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温暖工程,在供暖季开始前建成并投入使用,解决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130万平方米校舍的采暖问题。

《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总体方案(2017-2021年)》

发布单位:省发展改革委、省建设厅、省环保厅、省农牧厅

发布时间:2018年5月4日

相关内容:大力推广各类型电供暖。省发展改革委要指导酒泉、张掖、武威、金昌、嘉峪关、白银、定西、庆阳等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区,充分利用存量可再生能源机组发电能力,重点利用低谷段富余风电,推广电供暖。

《甘肃省冬季清洁取暖城镇供热系统优化和建筑能效提升实施方案(2017-2021年)》

发布单位: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发布时间:2018年8月7日

相关内容:合理确定城镇建筑室内供暖末端形式,逐步推广低温采暖末端形式;实施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;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试点;因地制宜地推进太阳能、地热能、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深度、复合应用,推动成熟技术规模化应用。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

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清洁取暖实施方案(2018—2021年)》

发布单位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等12厅局

发布时间:2019年01月28日

相关内容:到2021年新疆总取暖建筑面积需求预计将达9.07亿平方米,比2017年新增约2.27亿平方米,供暖需求较大。新疆将积极推广燃气供暖、电供暖、气电混合供暖等清洁取暖方式,新建及改造热网1050公里,到2021年清洁取暖面积将达3.26亿平方米。

青海省

《关于推进北方采暖地区城镇清洁供暖的指导意见》

发布单位: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青海省财政厅、青海省能源局

发布时间:2018年3月6日

相关内容:有序发展电供暖。充分利用我省水电、光伏、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优势,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城镇、城市城乡结合部和城中村,一般建制镇等电力资源充足地区,结合城镇供热规划和建筑热负荷标准,稳妥有序发展电供暖。综合运用各类热泵、高效电锅炉等多种方式推进用户终端电供暖,科学发展电供暖与蓄热相结合供暖模式。

《青海省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省工作方案(2018—2020年)》

发布单位: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

发布时间:2018年12月24日

相关内容:确保高品质清洁供暖。坚持从实际出发,宜气则气、宜电则电、宜热则热,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,加快提高清洁取暖比重。开展煤改电、煤改气等清洁供暖项目实施、建筑能效提升等工作。

总结:电供暖在西北潜力巨大

截至2016年底,我国北方地区电供暖面积约4亿平方米,占比2%。市场上升潜力十分巨大。到2021年,电供暖(含热泵)面积将达到15亿平方米,其中分散式电供暖7亿平方米,电锅炉供暖3亿平方米,热泵供暖5亿平方米。城镇电供暖10亿平方米,农村5亿平方米。电供暖带动新增电量消费1100亿千瓦时。

未来几年,西北会充分利用存量机组发电能力,重点利用低谷时期的富余风电,推广电供暖,鼓励建设具备蓄热功能的电供暖设施,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。对具备资源条件,适宜电供暖的地区,综合采取完善峰谷分时价格制度、优化居民用电阶梯价格政策、扩大市场化交易等支持政策,降低电供暖成本。空气源热泵等电供暖产品,将在西北大有可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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